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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译通翻译以双重身份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 乐译通翻译以双重身份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 2015-07-13

    2015年7月11日,由中国绿色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中国能源环境科技协会、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社会管理创新研究部等单位联合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在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作为官方指定语言合作单位和会议赞助商之一,天津乐译通翻译服务有限公司届时参加了此次高层论坛。

  • 劳务派遣-外派翻译-人才猎聘 劳务派遣-外派翻译-人才猎聘 2015-07-08

    外派称为:劳务外派,作为一种商业派遣,指的是符合法律条文的国内企业和政府单位与国外政府单位、公司、私人雇佣等签订合同,派出、项目、工程、社会服务等各领域的专业翻译人员到国外为招聘方提供服务。加入WTO后国际资本、技术、设备和管理模式等将以更快速度进入我国,而国内一大批大中型企业也以更快的速度融入全球经济。天津乐译通翻译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翻译行业不可或缺的企业,是一家创新型翻译公司,公司自成立以来不断学习各行业相关语种的专业资深译员,使得乐译通翻译公司的专业级、参考级、出版级、专家级的储备译员达到上万名。天津翻译乐译通从成立伊始便确立将“致力于为中国社会创建一个翻译品牌”作为公司发展愿景“成为世界一流的翻译公司”作为发展目标,并积极探索用互联网的手段解决中国翻译市场供需关系,不断在翻译和外语培训、配音等递延服务领域取得突破和发展,至今,天津翻译乐译通已为知名央企和国家机构新华社、中国科学院、天津泵业集团、中国中铁四局集团、中石油、中石化、天津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同济大学、机械工业出版社、新世纪出版社及拉法基集团、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花旗银行等世界五百强企业和各行业领军企业大众汽车、华晨宝马、军交所、欧能石油、韦尔斯润滑油、亿朋医疗提供了数亿字的科技文件和出版物翻译服务,派出总计约1000多人次现场翻译,服务领域涉及建筑、汽车、机械、电子、化工、医药、法律、文学、IT、政治、外交、金融、文化等各行业,以高效、高质服务品质赢得各领域客户的广泛赞誉。 外派翻译服务领域:外语人才外派翻译、外派管理制度翻译、外派培训翻译、外派协议翻译、工程项目外派翻译、外派证明翻译、外派劳务翻译

  • 乐译通翻译公司应邀参加第七届中国翻译职业交流大会 乐译通翻译公司应邀参加第七届中国翻译职业交流大会 2015-07-07

    近日,2015年第七届中国翻译职业交流大会在河北大学顺利召开,“乐译通翻译公司”总经理绍福生、总经理助理张海伦、营销部主管、同行部王学周等应邀参加。大会现场翻译界精英云集,会议以“互联网时代的语言服务市场与翻译专业教育”为主题,针对互联网时代的翻译教学、翻译技术与语言服务产业等核心议题进行了全方位探讨。据悉,在开幕式现场,河北大学副校长申世刚、中国外文局副局长王刚毅、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平洪、河北省科协副主席郑丽萍、知识产权出版社副社长李程分别致辞。在主题报告环节,来自芬兰的图尔库大学翻译学教授Yves Gambier、阿里巴巴集团高级产品专家许星、上海外国语大学高级翻译学院院长柴明熲等嘉宾分别对翻译研究中的变化、电商时代中小企业的语言服务问题、专业翻译教育以及“互联网+”时代的语言服务行业进行了深入阐述,引起了与会者的共鸣。其中,中国外文局副局长王刚毅表示,“互联网+背景下,翻译行业应创新理念,加快软件、产品等技术层面的发展进程,结合机制性的平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作为受邀参加的天津乐译通翻译公司,作为中国权威翻译机构服务商,在翻译行业顺应互联网时代发展需求方面,有着突出的表现。此外,河北大学外国语学院院长张如意提出,河北省地方高校将借此契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北京大学翻译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王继辉认为,中国的职业翻译正在由纯学术向接近产业需求转化;知识产权出版社副社长李程认为,建立实践基地,可以培养更多具有专业背景、拥有过硬技术的翻译人才,使学生、学校、企业三方收益。作为翻译教育界和语言服务行业精英相互交流的盛会,第七届中国翻译职业交流大会的顺利开展,为互联网时代的翻译教学、翻译技术与语言服务产业等核心议题,进行了全方位研讨,对促进我国翻译专业教学的水平提升、促进我国翻译产业的发展壮大有着深远影响。另据了解,中国翻译职业交流大会,是由博雅翻译文化沙龙发起的产、学、研相结合的全国性年会。自2009年在北京大学首次召开以来,受到了各高校、语言服务企业的广泛关注,截至目前,已成功举办六届。天津乐译通翻译公司,成立于2010年5月18日,拥有学有所长、经验丰富的专业翻译团队,设有相关职能部门12个,是中国权威翻译机构服务商。为知名央企和国家机构,各行业领军企业等提供数亿字的科技文件和出版物翻译服务,以高效、高质的服务品质赢得各领域客户的广泛赞誉。

  • “乐译通杯”第一届英语双赛联比   乐译通翻译公司独家协办 “乐译通杯”第一届英语双赛联比 乐译通翻译公司独家协办 2015-07-07

    2015年6月,在天津外国语大学滨海外事学院的报告厅,一场以天津乐译通翻译有限公司独家赞助协办的英语系“乐译通杯”第一届英语朗诵大赛与交传口译大赛,取得圆满成功。

  • “译者中心”理念与相关领域研究 “译者中心”理念与相关领域研究 2015-06-24

    有这样一种顾虑:如果以“译者为中心”,译者会不会“越位”、而在与翻译相关的其它研究领域中也充当“中心”?与翻译相关的其他研究领域很多,如研究翻译对于译入语的文化、文学、社会、传播以及对读者所造成影响等。笔者以为,这类与翻译相关的“文化”、“文学”、“社会”等问题的研究,它们所涉及的是翻译之后的“效果”、“效应”、“传播”或“影响”问题,其实质已经超出了或者已经不再是“翻译本体”(translation by itself)或“译事中”(duringtranslating)的议题了。其中的理由是,虽然这类议题仍与翻译过程和翻译行为有密切的关系,但其重点实际上已经成为“文化”、“文学”或“传播”、“社会”等方面的研究了(而文化学、文学、传播学、社会学等自身都是独立的学科领域)。这个时候,随着研究主体的变化并转移到“文化研究”、“文学研究”、“传播研究”或“社会研究”等方面,对翻译行为评判的标准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已经不再是翻译的范围或翻译的评判标准了,而成了文化学研究、文学研究、传播学研究或社会学研究的范围和评判标准了。在这样的前提之下,在讨论的议题重点转移到“译事后”的“接受文化”、“翻译文学”“传播问题”或“社会问题”等研究之后,人们一般又都会以文化学、文学的、传播学的或社会学的眼光和评判标准去审视翻译、分析译本、议论译者,这时的译者淡然就不是“中心”了,译者当然就不能“主导”了。与翻译相关的其他研究领域还包括研究原著、原作者、阅读原著等。同样的道理,在原著未问世之前,它的命运是由作者主导的,作者是主体,作品是作家协作活动的产物,其研究的重点是在“创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虽然这时的创作也与翻译有关联,但它显然不是翻译行为,不是翻译活动,我们称之为“译事前”(pre-translating)的议题。可见,“译者中心”的指向通常也不是“译事前”。很显然,如果“译者中心”指的既不是“译事前”又不是“译事后”,那就只有“译事中”了。因此,只要是我们论及的是翻译过程问题,是翻译行为问题,是翻译操作问题,那么,译者的“主导”作用便理所当然,译者的“中心”地位便更不能否认。否则,那就不是翻译了,那就另当“别”论了。面对于其它与翻译有关联的研究而言,当重点研究转移到“文化”、“社会”、“传播”或者“创作”、“阅读”等等的时候,这些研究领域其实都有其各自的范围和重点,他们虽然与翻译行为或翻译过程有着相当程度的联系,但翻译行为研究和翻译本体研究的指向显然已经不是他们研究的重点了。这就说明,以“译者为中心”并不意味着译者就成了一切,更部意味着在一切与翻译相关的研究里都是以“译者为中心”。www.transtill.com

  • 翻译行为的“译者中心” 翻译行为的“译者中心” 2015-06-24

    首先,笔者提出的“译者中心”理念,从“翻译链”的角度来看,指的既不是“译事前”(pre-translating)的翻译准备阶段、也不是“译事后”(post-translating)的翻译效果阶段,而是“译事中”(during translating)的翻译行为阶段。其次,正是由“译者中心”理念主要取向于“议事中”的翻译薪给,因此,从翻译层次的角度来看,“译者中心”的取向是“翻译过程”、“翻译操作”,或者说,指的是“译者的选择性适应和适应性选择”具体活动。在这样的前提下,只要谈的是翻译活动本身,只要论及的是通过译者行为产生译本的问题,译者在这一过程中就一定是“中心”,就一定起着“主导”作用,否则,那就不是翻译行为了,那就另当别论了。第三,笔者没有沿用译者“主体性”的术语而使用了译者“中心”地位和“主导”作用的表述。主要考虑是:对翻译主题性的界定迄今尚有分歧:同时即使译者具有主体性,也不表明译者一定处于“中心”地位和具有“主导”作用(参见笔者《翻译适应选择轮》第四章“译者主导”的第一节“译者中心地位”),另外,在“译事中”的翻译行为中,不存在“主体间性”的问题。只是到了谈及“译事前”的翻译准备阶段或“译事后”的翻译效果阶段,才会涉及到“创作主题”或“接受主体”的问题,即才会涉及到“创作主体”或“接受主体”的问题,即才会涉及到“主体间性”的问题。显而易见的是,一旦涉及到“主体间性”的问题,所谈论的议题,事实上已经不单单是“译事中”的翻译行为问题了,它可能已经是“文学创作”的问题或“接受文化”的问题了。笔者认为,翻译行为的主体只有译者:主体间性”问题的争议是在没有区分翻译阶段的前提下形成的一个“误区”。(关于这一点,详见下文“再译”的第一条。)第四,针对一些疑惑和疑虑,笔者愿意再做一些解惑释疑的工作,既可以看作是一种“再思”,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再释”。www.transtill.com